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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媒称共享单车在中国迅猛发展 利用已有技术提供便民服务

来源:蒙古包网  日期:2017/10/21 13:55:29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日媒称共享单车在中国迅猛发展 利用已有技术提供便民服务
                                       来源: 参考消息网
  参考消息网8月6日报道 日媒称,曾经的自行车王国中国超过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汽车市场。如今,中国又刮起了自行车旋风。引领这一热潮的是共享单车。运营方利用GPS掌握和管理自行车位置,用户利用智能手机APP解锁,停放自由。共享单车在日本也将兴起。不过,目前仍有不少共享单车相关课题亟待解决,诸如不正当竞争、乱停乱放等。
  据日本《朝日新闻》8月3日报道,在北京繁华街道王府井的入口,停放着大量共享单车。到处是一派曾经的自行车王国重新复苏的景象。

  报道称,共享单车的利用程序与日本的自行车出租有所不同。用户利用智能手机下载APP,通过读取路边共享单车的二维码进行解锁。用户在抵达目的地后可以随意停放共享单车,下车上锁后即时进行电子结算,非常方便。
  摩拜单车是计时收费,30分钟0.5元起。如果用户恶意利用,则信用分减少,下降到一定水平则使用费会被上调,最后被取消利用资格。
  报道称,推出共享单车服务的先锋就是摩拜单车。这家给各地带来橙色风景的公司于2016年在上海启动服务。摩拜单车创始人及总裁胡玮炜曾是一名汽车记者。她对汽车带来的空气污染和交通堵塞问题倍感痛心,决心增加自行车用户。胡玮炜等人思考如何方便大家骑自行车,于是想到了利用智能手机解锁上锁的方法。
  对收费和收入来源的把握,离不开与顾客如何使用自行车相关的大数据。摩拜公司负责人介绍说:“我们对匿去个人信息的数据进行分析。现在公司还没有盈利,但我们可以让城市的管理者也利用共享单车。”摩拜公司从与政府合作方面看到商机。
  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截至5月,提供共享单车服务的公司已超过30家,注册用户约为1亿人,共享单车数量约为1000万辆。另一方面,路上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成为交通障碍,共享单车被恶意破坏和扔到河里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南方周末》指出,2017年,各种共享单车预计投放总量极可能近2000万辆。这些自行车报废之后,会产生近30万吨废金属,相当于5艘航空母舰结构钢的重量。也有专家指出,说是共享但其实是租赁的延伸,与有效利用闲置资产的共享经济是不同的。
  报道称,中国政府也开始出台管理政策,要求各城市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要求共享单车企业在注册地设立押金专用账户,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等。
  不过,共享单车可以说是利用已有技术提供便民服务的成功案例。共享雨伞、共享充电宝等各种冠以共享之名的服务正不断扩大范围。
  报道称,乘胜追击的摩拜单车已进入新加坡和英国,6月在日本福冈设立子公司,就在福冈和札幌启动服务的时机等问题进行调研探讨。据胡玮炜介绍,费用标准将参照当地地铁和公共汽车等票价。(编译/马晓云)

资料图:7月11日,市民在湖北省宣恩县摩拜单车投放现场扫描二维码取车。
  【延伸阅读】求解“单车围城”,看共享单车治理的“成都经验”
  新华社成都8月4日电 题:求解“单车围城”,看共享单车治理的“成都经验”
  新华社记者
  一面是解决短距离出行,缓解城市拥堵;一面是无序停放、“单车围城”。共享单车给百姓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城市管理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之际,新华社记者走进全国最早出台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意见的城市成都发现,政府搭台、企业担责、社会共治正成为共享单车管理的“成都经验”。
  拥抱“单车来了”
  去年11月,第一批共享单车出现在成都街头。恍惚一夜间,各种颜色的共享单车就成了街头一景。
  面对这一新事物,成都选择了“拥抱而不抗拒”,让新事物先发展。
  ofo小黄车西南大区负责人周伟国告诉记者,开始就是由企业投放,没想到政府很快响应,主动询问企业建议、管理的问题和政府可以提供哪些服务。
  “共享单车对交通出行有没有好处,老百姓欢不欢迎?不能急于下定论。作为城市交通管理部门,我们对单车是从观望、了解、再到主动服务的过程。”成都市交管局局长李文胜说。
  李文胜家到单位大约4公里,去年底他第一次尝试骑共享单车一直坚持到现在。“各个年龄层的人都在使用共享单车,为百姓提供了全新的出行方式。”
  随着成都共享单车迅猛增长,累计注册用户已超千万人次,日均使用频率4.5次。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发布的《2017年中国主要城市骑行研究报告(第二季度)》中,成都城市骑行指数排名全国第一。
  “小单车”带来了“大变化”。作为全国私家车保有量前列的城市,成都的拥堵情况有了较明显改善。
  “成都今年约有150个施工路段,我们本来预判拥堵程度会加剧。但共享单车出现后,预期的拥堵恶化没有出现,甚至有所缓解。”成都市交委副巡视员王增勇说。
  他说,目前成都日均有400多万人次使用共享单车,与公交运量相当。全市拥堵时长、里程都有不同程度下降。随着单车使用比例越来越高,电动车占比逐步下降,尤其是过去屡禁不绝、非法运营的“黑摩的”消失了约80%。
  成都市民刘成象现在是ofo的一名运营维护人员,前几个月他还在开“黑摩的”。一份合法、体面的工作让80多位像他这样的“老司机”,加入了小黄车的运营维护队伍。
  共享单车还进入了政府机关大院,成为公车改革后出行的“接力棒”。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大院等28家省直机关划定共享单车停放区,供机关干部和办事群众使用。据ofo运行平台统计,自6月上旬开展共享单车进机关以来,共享单车平均利用率达90%。
  求解“单车围城”
  新生事物从来都是发展与问题相随。目前成都单车投放总量达到123万辆,上下班高峰,许多地铁站口、公交站周边堆满了单车,侵占了行人道路。节假日,一些热门景区甚至“单车围城”。
  3月初,成都市交委、城管委、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形成政府、企业、使用者齐抓共管、有序使用的“共享”服务体系。
  “意见首次明确了各方的责任。”王增勇说,政府承担服务、规范的监管职责,企业承担共享单车投放、经营和维护的主体责任,使用者做到文明使用。
  规划停车位成为破解共享单车无序停放的“关键一环”。交管局与企业一起规划泊位位置,既保证单车方便使用,又兼顾行人路权,做到合理分配。
  “有的是政府主导,有的是我们根据骑行数据,划好位置,再由政府审核。”周伟国说,在成都温江区,全部100多个点位都是基于ofo提出的方案划定的。
  为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成都市交委、交管局、城管委还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的工作方案》,全国首创了“3+7+N”会商制度:市交委、交管局、城管委3部门,联合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共7个区以及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参加的会商制度,及时解决共享单车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周伟国说,方案要求运营企业制定完善车辆运行维护、车辆停放秩序管理、文明用车奖惩、个人信用评价、使用者投诉等相关规章制度,及时报送共享单车投放、运营情况,并将运营车辆和信用评价信息接入政府监控平台,实现共享。
  共筑“单车社会”
  全国目前共享单车企业近70家,投放超过1600万辆,约1.3亿人次注册,“单车社会”正快速向我们走近。
  “单车出现的问题需要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协同创新治理。”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中心战略规划师尹志芳说,政府要做好共享单车的发展定位和顶层设计;企业要增强线下运维能力,履行经营主体责任;用户要文明用车,并带动更多使用者做文明骑行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在ofo后台,记者看到单车分布的实时热力图,从绿色、蓝色到红色,时刻提醒运维人员哪个地方车辆过于集中。
  “会展中心周边有单车乱停乱放,请及时派人处理。”这样的信息,ofo成都经理何众的手机微信群里几乎每天都会收到十几条。
  微信群是成都治理共享单车的一个重要内容。在成都市交管局副局长刘荣生和城管委市容秩序管理处处长李健手机里,记者都看到了“共享单车管理群”,上到各区主管,下到片区民警、城管、单车企业运维人员,形成了“上下联动”的一条线。
  企业的线下运维能力也是提高实时反应的关键。ofo将成都主要城区划分为400多个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约2平方公里,专人负责,并跟街道办、交警对接,建立微信群,共同维护网格内停车秩序。
  “出现问题我们会第一时间响应,到场清运或整理。每天早晚高峰我们还有约80个重点维护点、700多维护人员保障转运。”何众说。
  “1步单车”部门经理冷雪说,“1步单车”配备了24小时线下运维团队,保证车辆的停放秩序。团队工作人员每人还配备“上帝之眼”系统,能第一时间收到客户报修信息。
  创新的治理手段,高效的对接方式,让成都的共享单车有序发展。在成都ofo,记者记录下一组数据:
  ——中心城区平均每天使用8次,活跃度在全国同类城市位居前列,每天调度超过3万多台次;
  ——三环内坏车从发现到回收平均在20分钟内,是全国首个做到及时发现并反应的城市;
  ——报修率仅2%,在全国同类城市最低……
  阿里研究院院长、新旅游30人论坛创始人之一高红冰指出,共享单车应该以平台化的治理方式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治理,在人人共享价值的同时,做到人人共担责任。(记者齐中熙、樊曦、许茹、赵文君)
  (2017-08-04 16:27:58)
  【延伸阅读】我国共享单车用户过亿 技术与资本推动行业发展
  新华网北京8月4日电(记者 陈听雨)8月4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为《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占全球网民总数的五分之一。互联网普及率为54.3%,超过全球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随着互联网和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共享单车用户规模达到1.06亿,丰富市民出行方式,技术与资本推动行业蓬勃发展。
  中国网民规模达7.51亿
  据《报告》披露的数据,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51亿,半年共计新增网民1992万人,半年增长率为2.7%。互联网普及率为54.3%,较2016年底提升1.1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正在加速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成为促进我国消费升级、经济社会转型、构建国家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推动力。
  移动互联网主导地位强化
  《报告》显示,截至同一时间,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7.24亿,较2016年底增加2830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由2016年底的95.1%提升至96.3%,手机上网比例持续提升。
  上半年,各类手机应用的用户规模不断上升,场景更加丰富。其中,手机外卖应用增长最为迅速,用户规模达2.74亿,较2016年底增长41.4%;移动支付用户规模达5.02亿,线下场景使用特点突出,4.63亿网民在线下消费时使用手机进行支付。
  共享单车丰富出行方式
  《报告》披露,自2016年下半年起,共享单车服务在资本的大力推动下实现了快速发展,小型共享单车创业公司不断涌现,行业头部品牌在不足一年的时间里完成多轮融资。截至2017年6月,共享单车用户规模已达1.06亿,占网民总体的14.1%,其业务覆盖范围已经由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渗透,融资能力较强的共享单车品牌开始涉足海外市场。
  《报告》指出,共享单车的蓬勃发展得益于三点主要因素。首先,移动上网设备的普及和移动网络环境改善为共享单车业务大范围铺开奠定了基础。
  其次,一二线城市公共交通网络虽然发展日趋完善,但仍不能覆盖到用户出行的“最后一公里”。
  其三,国内良好的融资环境成为共享单车业务快速发展的催化剂,推动共享单车可以在极短时间内完成大范围铺开。对于交通压力较大的一线城市而言,“公共交通+共享单车”的出行方式为市民出行提供了简单、经济、高效的解决方案,是互联网服务在线下惠及民生的具体表现。但在蓬勃发展的同时,共享单车带来的市政管理、押金监督和服务运营等问题也逐渐受到社会重视。
  《报告》预计,市场洗牌重组和引入技术创新将成为共享单车行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市场方面,共享单车行业的洗牌重组态势已经初步形成。共享单车创业公司虽大量出现,但小型创业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均相对较差,很难与具备先发优势的领先企业竞争,行业寡头化趋势在所难免。
  技术方面,技术创新能力将成为行业差异化竞争的核心。共享单车带来的市政管理、押金监管问题不容忽视,将物联网、卫星定位、互联网信用等新技术与共享单车进行融合创新将促进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2017-08-04 15:43:59)
  【延伸阅读】“谁来管?怎么骑?投多少?”——共享单车新规厘清三大焦点
  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 题:“谁来管?怎么骑?投多少?”——共享单车新规厘清三大焦点
  新华社记者 赵文君、丁静、齐中熙
  共享单车是共享经济催生的新业态。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3日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引导有序投放车辆、推进城市自行车道建设、单车停放维护管理、押金安全等方面提出了方向性要求,以服务公众便利出行。
  焦点一:谁来管?
  共享单车给公众出行带来了很大便利,同时也带来了乱停放等城市管理问题。这些问题谁来管?指导意见首次明确,共享单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坚持属地管理,城市人民政府是共享单车管理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自主权和创造性,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模式。
  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盖春英用“是是非非”来形容共享单车发展带来的争议。“只有明确了定位,才能更好地发挥政府的服务效能。”盖春英说。
  在规范运营服务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共享单车企业要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各地要加强对共享单车停放的监督,明确相关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应公开通报相关问题,限制其投放。
  “共享单车骑一次就收一元钱,除非资本继续烧钱,否则很多企业缺乏维护的动力。”北京骑骑智享科技有限公司的CEO曹健说,企业要进行科技创新,用科技规范用户的行为,最终实现用户的自主管理。
  摩拜单车政府事务总监邢林说,以摩拜为例,500万辆单车一辆辆进行人工搬运是不可能的,必须用人工智能平台进行调度。用电子围栏等科技手段,培育用户停车的良好习惯,守规矩的用户可能获得优惠券奖励,违规停放的则扣除信用分。
  公众交付的押金安全谁来管?一些运营企业目前正在探索采取信用积分等免押金方式提供服务,为约束用户行为提供了新的路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采取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这有助于从源头解决用户资金安全问题。鉴于当前通过收取押金来约束用户行为具有一定的现实需要,指导意见对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及专款专用、接受监管等内容作出了原则性要求。未来,要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退即还”等模式,尽可能减少押金资金规模,防止形成资金池。
  焦点二:怎么骑?
  “车道不够宽,经常被夹在缝隙里,有时骑着骑着就没有自行车道了,要么跟行人挤、要么跟机动车抢道走。”宇恒可持续交通研究中心主任王江燕经常用单车搭配地铁上下班,体会到了骑车的痛点,城市自行车道的规划建设方面有欠缺。
  盖春英说,城市的道路都应该规划自行车道,但是真正成网的自行车道太少了,断头的地方太多了。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中心战略规划师尹志芳说,自行车受机动车干扰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自行车道被挤占的现象普遍,骑车人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合理布局慢行交通网络和自行车停车设施,积极推进自行车道建设。同济大学教授褚大建说,指导意见明确了共享单车的定位,提出建设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这是政府履行管理职责的一大亮点。
  “遇到公交车停靠站,要让自行车从公交站内侧绕行,而不是和公交车停靠发生冲突。”王江燕说,目前很多街道都是为机动车设计的,现在要为自行车道改进。把城市自行车需要的主要骑行点连起来,让自行车无论在大马路还是背街小巷,都能畅行。
  焦点三:投多少?
  “赤橙黄绿青蓝紫”,有人开玩笑说,共享单车的颜色基本全了,现在想入局共享单车,恐怕颜色不太够用了。共享单车市场多久会进入饱和期?
  据交通运输部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7月,全国共有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近70家,累计投放车辆超过1600万辆,注册人数超过1.3亿人次,累计服务超过15亿人次。
  指导意见明确,引导有序投放车辆。根据城市特点、发展实际等因素研究建立车辆投放机制。
  上海自行车行业协会郭建荣说,根据调查测试,用公共自行车满足市民上下班的需求,比例大约是50个人一辆车,过多了就可能泛滥。按照这个比例,以上海2500万人口估算,50万辆自行车基本能满足,而目前上海的共享单车已经突破100万台,有11家单车企业在运营。
  ofo联合创始人张巳丁则认为,城市投放车辆并不是达到100万辆或1000万辆就算饱和了,数量永远随着人们的日常代步需求而变化。
  “从数据来看,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体量相对一致,成都、天津、昆明、厦门等二线城市也较相似。”张巳丁说,目前平台把城市划分为一个个网格进行管理,按网格内车辆流动效率、报修频率、使用频率等多项指标进行调整、调度,以此逐步动态平衡。
  褚大建说,共享单车投放与资本的跑马圈地有关。平台企业早晚潮汐式投放车辆,在地铁站、商务楼前造成占地拥堵,这是企业在运营中出现的问题。平台企业要将投放数据与政府部门进行信息沟通,政府要出面引导市场,对投放数量的控制要因城而异。
  (2017-08-03 17:32:04)
  【延伸阅读】交通部出台共享单车新规:不得载人、加装儿童座椅
  中新网8月3日电 据交通部网站消息,近日,交通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用户要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不得违反规定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对用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基本原则,要求坚持规范有序,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形成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发展环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规范企业经营,引导用户守诚信、讲文明,维护正常运行和停放秩序;坚持属地管理,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自主权和创造性,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模式。
  《指导意见》提出,要实施鼓励发展政策。一是科学确定发展定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各地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二是引导有序投放车辆。各城市可根据城市特点、公众出行需求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定位,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
  三是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合理布局慢行交通网络和自行车停车设施,将其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与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相衔接。积极推进自行车道建设,提高自行车道的网络化和通达性。要优化自行车交通组织,完善道路标志标线,纠正占用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保障自行车通行条件。
  四是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和建设。各城市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规范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或者通过电子围栏等设定停车位,为自行车停放提供便利。
  《指导意见》要求规范运营服务行为。一是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标准化建设。鼓励有关社会组织、产业联盟制定团体标准;支持各地结合发展规模、城市管理、地形条件、用户骑行习惯等差异化需求,制定运营、维护、车辆淘汰等地方标准;鼓励企业制定更高水平的产品质量、运营管理、售后服务等企业标准,探索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加快制定基础通用类国家标准。运用认证认可、监督抽查等手段,建立标准实施分类监督机制,促进标准落地,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投放车辆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
  二是规范企业运营服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要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车辆卫星定位、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经营管理,创新经营服务方式,不断提升用户体验,提高服务水平。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方便使用、停放有序。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和使用。运营企业应当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用户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公开服务质量承诺,建立投诉处理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创新保险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加强信息报送与共享,及时将车辆投放数量、分布区域等运营信息报送当地主管部门并实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三是加强停放管理和监督执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要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并根据停车点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转运车辆,最大限度满足用户用车停车需求。各地要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的监督,明确相关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应公开通报相关问题,限制其投放。
  四是引导用户安全文明用车。用户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做到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骑行前应当检查自行车技术状况,确保骑行安全。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得违反规定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规范和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教育,通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平台推送、公益广告、主题教育、志愿者活动等多种方式,引导用户增强诚信和文明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五是加强信用管理。加快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领域信用记录建设,建立企业和用户信用基础数据库,定期推送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加强企业服务质量和用户信用评价。鼓励企业组成信用信息共享联盟,对用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支持发展跨企业、跨品牌的租赁平台服务。
  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要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一是加强用户资金安全监管。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业务中涉及的支付结算服务,应通过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并与其签订协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实施收购、兼并、重组或者退出市场经营的,必须制定合理方案,确保用户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
  二是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将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境内,并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度,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保障手段,完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强化系统数据安全保护,防范违法信息传播扩散。运营企业采集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在境内运营中采集的信息和生成的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国大陆境内存储。发生重大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不得将运营企业报送的数据超越管理所必需的范围。
  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指导意见》要求,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服务。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快信息共享,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与城市公共交通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公安机关负责查处盗窃、损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自行车交通网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设施规划并指导建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指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的网络安全监管,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发展改革、价格、人民银行、工商、质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二是加强社会公众治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各方作用,支持制定发布行业公约等自律规则,贯彻实施相关标准,加强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强化服务质量监管、第三方评价等。鼓励公众共同参与治理,形成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防范向消费者转嫁经营风险等行为。
  三是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依法规范经营,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畅通投诉渠道,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2017-08-03 14:28:24)
  【延伸阅读】十部门出台共享单车新规:禁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
  中新网8月3日电 据交通部网站消息,近日,交通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对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8月2日,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肯定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发展对方便群众短距离出行、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的积极作用,提出要按照“服务为本、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则,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指导意见》从实施鼓励发展政策、规范运营服务行为、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具体措施。
  科学确定共享单车定位
  《指导意见》指出,要科学确定共享单车发展定位,实施鼓励发展政策。共享单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共享单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共享单车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
  规范自行车停放及管理
  《指导意见》提出,城市人民政府是共享单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合理布局慢行交通网络和自行车停车设施,积极推进自行车道建设,优化自行车交通组织等。要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和建设。制定适应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采取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方式,规范自行车停放及管理。针对车辆投放问题,《指导意见》提出要引导有序投放车辆,根据城市特点、发展实际等因素研究建立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
  为提升共享单车服务水平,《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运营企业要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对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落实车辆停放管理责任,采取电子围栏等综合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加强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公开通报存在问题,引导安全文明用车,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和用户信用评价。
  鼓励免押金方式提供服务
  针对用户资金及信息安全等问题,《指导意见》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已收取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要在注册地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企业要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将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境内,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各项措施,采集的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共享单车服务所必需的范围。
  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
  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指导意见》对有关部门职责进行了界定,要求各地建立公平竞争秩序,指导和监督企业依法规范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治理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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